討論:狼之樂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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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2010年事件[編輯]

有關狼之樂園的2010年事件,在兩年過後往回頭看這個事件,當時的白牙宣稱「不想再加以辯駁」,是因為當時的時間因素不足、健康因素、加上當時白牙仍然想要維持與獸魂社區的關係。

但是如果這一起事件是導致後來致生損害於眾人或他人(無論是健康,或者是爭執)的事件,或者牽涉到狼之樂園的營運秘密、屬於眾人隱私、無關獸同好圈內之活動等事件,白牙認為這對於狼之樂園來說,是一起必須要加以詳述的關鍵事件,而不能以「爆出白牙過去所作之不義的事」一語帶過。狼王白牙 2012年8月4日 (六) 13:39 (HKT)

關於重要事件的列表來源[編輯]

「2010年10月: 傳出管理員狼王白牙利用管理員權限窺看使用者資料的事件」→此頁面下文及有提及。

「2012年11月: 狼王白牙公開批評台灣使用者素質劣於大陸使用者,部份會員離去」→有資料,但是牽涉到個人隱私;然而如前任管理員幻貓、公開反對的狼狗傑等會員在事件後發文量暴跌甚或中斷,且轉往其他論壇發文,應該也可以當作佐證。--非我 2012年12月23日 (日) 19:35 (HKT)

每個會員都有權力選擇自己喜歡活動的平臺,轉往其它地方發言並不能佐證什麼,如果會員轉往微博發言,即可當做不喜歡論壇的佐證嗎?這是很明顯的倒果為因,以及忽視時代潮流。而我公開批評的是建設力,或是2010年後,我在台灣地區可能因受到現實上的迫害而轉向親近大陸會員的立場。或者是論壇,及另一個重要網路平臺的資料毀損問題,問題皆出在台灣內部而跟大陸沒有關聯。狼王白牙 2012年12月23日 (日) 20:47 (HKT)
看不出來你在回什麼或反駁什麼。這一段針對的事情不是人物。反正已經知道有「誰」了。